有哪些自考公共课程是可以免考的?
作者 湖北成教自考网
来源 湖北成教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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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 18/07/11
问:
请教老师,我目前是“会计学”成人高考本科毕业,并且获得学士学位,目前因为要参加建筑师考试,想自学房屋建筑工程(专科),请问:1、因为我是本科毕业,如果自学房屋建筑工程专科,有哪些公共课程是可以免考的?最多可以免几门?2、自考有没有时间的限制?比如几年之内必须修完?3、建筑工程(独立本科)这个专业,如果没有相应专科学历,像我目前的会计本科,是不是不能直接报考,还是说加考几门就可以?谢谢 答: 1.一、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生参加自考专科学习,可以免考,(1)2门思想政治理论课,包括,思修和毛邓三,(2)已经学过、要求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,包括,大学语文,英语1,英语2,综合英语3、综合英语4,计算机英语基础,高等数学1或高等数学工专。 二、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、研究生毕业生毕业,参加自考本科学习,可以免考自考本科:(1)2门思想政治课,中国近现代史,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。(2)已经学过、要求相同并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,报考,英语2,日语2,俄语2,线性代数,概率论与数理统计,,或者高等数学(工本),物理(工),大学语文、计算机应用基础。 三、国民教育各类毕业生,原专业与自考开设的公共基础课对应,则可以免考相应公共基础课。如,数学专业可以免考高等数学1或高等数学工专,,线性代数,概率论与数理统计,,或者高等数学(工本),物理专业毕业生,可以免考物理工,计算机毕业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,英语毕业生可以免考英语1、英语2、综合英语3、综合英语4 2.课程没有时限性,但要看计划课程是否有A\B\C 的变化,课程关系按照A=B,B=C,A不等于C 处理。也就是说第三个执行期的课程与第二个执行期课程可以代替,第二个执行期的课程与第一个执行期课程可以代替,但第一个执行期的课程与第三个执行期课程不可以代替。 3.可以报考,加考课程即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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