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科技大学2014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办理通知
为了做好201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办理毕业证的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毕业证申请条件:完成本专业计划内全部课程。 二、毕业证网上申报时间:11月19日~11月24日 三、毕业证办理需上交材料: 1、考生网上注册后所打印的《毕业生申报表》,要求必须学生本人签字。 2、有效身份证件正、反复印件一份,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清晰,特别强调身份证不可以过期。 3、PVC卡12位号准考证(准考证丢失的见补充说明第4条)。 4、《免考申请登记表》原件。(2013年下半年以后网上办理免考的学生不需提供免考单原件)。 5、两寸蓝底登记照片两张(要求近期、免冠照片),照片背面要注明考生准考证号及姓名。 四、补充说明 1、更名的学生视具体情况处理 (1)身份证与成绩总库内姓名不一致,属更名换姓的情况,原则上不予更改。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更改的,除需持身份证、户口薄原件,以及当地公安部门(派出所)出示的证明外,还必须具有市级以上更名或换姓的公证书原件。由各办学单位提出更名报告。 (2)考生报名注册时姓名输入有误,需考生本人在该毕业生申报表上的备注栏注明,并上交毕业考生的身份证、户口薄原件。由各办学单位提出更名报告 (3)考生需改回与专科毕业证姓名一致的姓名时,需考生本人在该毕业生申报表上的备注栏注明,并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(要体现出曾用名专科姓名)。由各办学单位提出更名报告。 2、办理毕业证时,如果准考证丢失,由各办学单位为考生出具贴有相片的准考证遗失证明,或在考务系统里打印准考证,加盖武汉科技大学自考办公章;如果手工签审的免考单遗失,一律作退档处理,待考生重新在规定时间办理免考后,方能办理毕业证。 3、申请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,须通过了网上办理本科毕业资格认定,否则作退档处理。 4、毕业证审核时缺少实践课成绩的考生,一律不予补报,做退档处理。 5、全日制助学班本科毕业生,网上申报时仍需选择全日制助学班高中起点本科,而非独立本科。高中起点本科毕业生,申报本科毕业时必须填写自我鉴定,否则一律退档。 6、如果助学班考生申报毕业的专业与上交准考证的专业不符,必须由各办学单位出示报告,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改。 7、因笔迹问题退档的情况,请各办学单位妥善及时回复考生,如果有需要申诉的考生,考生须在武汉科技大学自考办提交手写笔迹鉴定申请书,并上缴鉴定费用(每门课程600元),鉴定费用由武汉科技大学自考办代收,若通过司法部门笔迹鉴定确定该考生为代考,则费用上缴省自考办考籍科,概不退回,待省自考办考籍科与司法鉴定部门结算费用后,再将鉴定发票返还给上缴的自考办,并对该考生做停考三年处罚;若司法部门笔迹鉴定确认为考生本人笔迹,我办将费用退还考生。笔迹申诉期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15日,鉴定结果可在2015年2月27日进行查询;若笔迹鉴定确认为考生本人笔迹,省自考办考籍科将立即发放当次毕业证给考生;如果考生档案所在地自考办在2015年1月15日之后报送申诉,则即便为考生本人笔迹,考生也在下一届正常毕业。
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2014年11月10日 |